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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速路广告成夺命“杀手”
作者:佚名 日期:2002-9-11 字体:[大] [中] [小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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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京珠高速公路郑州段,人们时常会发现高速公路两边,隔不远就会有一个立柱广告塔出现。内容丰富、制作精美的广告塔颇引人注目,但却因其紧邻高速公路,且过多、过滥,时时分散着过往司机的注意力,导致多起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发生,被过往司机称之为“视觉污染”和“隐形杀手”。
高利润引来广告商
按照营销原理来讲,这种立柱广告塔属于仰视广告,大多是设置在城市广场、商场、车站等人流量较多的地方,为的是吸引过往人群的视觉注意力,给消费者留下深刻的印象。那么本应设置在市区的广告塔,为何出现在高速公路两旁?
一位经营户外广告多年的何经理告诉记者:广告塔每年将近40%的高额利润,是广告商异常青睐高速公路两边的主要原因。只要能在高速公路两边占到一个好的位置,赚钱肯定是没问题的,正因为如此,许多人挤破头都想在高速公路上分一杯羹。另外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今年3月,郑州市政府为了美化市容,净化城市空间,对市区范围内严重影响市容和交通安全的塔式广告进行清理整顿,不允许在市内设立立柱式广告塔。
影响行车隐患多多
广告商为了取得良好的广告效果,把广告塔设立在高速公路两边,对高速公路行车安全造成了很大的隐患。河南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支队苗雨露副支队长告诉记者,商家把广告设在高速公路两旁,为的是吸引高速公路过往司机的注意力,在广告内容设计上纷繁复杂,色彩更是鲜艳夺目,高速路上车速很快,驾驶员稍不注意就会造成交通事故的发生。近两年,因路边广告所引发的交通事故已有多起。今年3月,某企业司机驾车行驶在高速路上,看到自己厂家发布的巨型广告,分散了驾车注意力,车辆在高速路上跑偏,撞在高速公路护栏上,造成车内多人受伤,车辆被毁;5月份,某企业经理让司机在高速路上放慢车速,观赏企业广告,结果造成后车追尾事故,险些丢掉性命。当记者问起高速公路广告应如何规范时,苗队长说:影响高速公路行车安全的广告牌如何处理,目前还没有明确规定。
规范管理成新课题
截至目前,我国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尚没有一个统一的管理办法,各省、市、自治区,都是自择体制,自行管理。专家认为,高速公路两边在一定距离内设立标牌、商业广告,应当报请交通安全部门审批,在确保安全不影响正常交通的情况下,可在收费站、服务区、高速公路广场及隧道口等安全地段设立广告。对于高速公路两边防护网以外的广告,应该统一规划,做到数量适当,间距合理,美观大方,在设计图案和颜色上应与公路标志有明显的区别。对于已存在的“隐形杀手”有关部门应及早制定出相应的政策法规,铲除不安全因素,减少事故的发生,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不受侵害。(记者 李建明)